第三十八条

有效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鼓励和支持设立国际化、专业化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仲裁院等仲裁平台,建设专门的知识产权仲裁员队伍,提升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能力。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