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转化和运用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权利人、创业投资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和个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新型合作模式。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者创新联合体,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合作。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