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培育和创造第十二条有效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根据企业技术改进和市场竞争需求,与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创造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