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和新城区、赛罕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文化轴带的整体布局及其周边人居环境、自然条件、配套设施等情况,推进文化轴带建设,打造主题展示、生态管控、文旅融合、保护利用等功能区,完善文化传承、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等功能。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