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技术贸易活动可以采取举办技术成果交易会、招标会、洽谈会、信息发布会、科技集市、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引进、组织科研生产联合及技术拍卖等形式。

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均可进入技术市场公开招标,招标应当按照平等、择优、公正的原则进行。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