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座加强对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的领导,制定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的政策和措施;组织指导所属部门做好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