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城乡房屋建筑工程的选址,应当符合抗震防灾规划的要求。

城乡规划区外的房屋建筑工程选址和建设,应当在人员聚居区留有避震通道及避震疏散场地。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