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第三章 抗震防灾规划第十六条有效抗震防灾规划是城乡总体规划和防震减灾规划中的专业规划。抗震防灾规划应当由取得城乡规划编制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