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第二章 抗震设防要求第十二条有效建设单位编制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文件应当包括抗震设防要求。项目审批部门审查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时,应当就抗震设防要求征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