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章 应急处置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机制。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和气象灾害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