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十条有效教育行政部门和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应当相互配合,组织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实施“绿色证书”制度,提高农业劳动者应用农业技术的能力。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