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二十条已废止征用下列土地,由省人民政府批准:(一)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不超过35公顷的;(二)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不超过70公顷的。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