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竣工验收。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