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在电力系统、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建设运行、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的应用,支持传统产业实施数智化、绿色化改造,推动数字赋能绿色低碳转型。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