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章 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

第五十条

有效

国家构建产品储备、产能储备和产地储备相结合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体系,科学合理确定储备结构、规模和布局并动态调整。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