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忠于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2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