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擅自将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改为他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