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