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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六十条

有效

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出售或者抵押、质押给其他单位、个人。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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