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章 馆藏文物第五十九条有效依法调拨、交换、借用馆藏文物,取得文物的文物收藏单位可以对提供文物的文物收藏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文物收藏单位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的补偿费用,必须用于改善文物的收藏条件和收集新的文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调拨、交换、借用的文物必须严格保管,不得丢失、损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