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三章 幼儿园第三十五条有效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在境内外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者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资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