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制度。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