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二章 学前儿童第二十条有效面向学前儿童的图书、玩具、音像制品、电子产品、网络教育产品和服务等,应当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家庭和幼儿园应当教育学前儿童正确合理使用网络和电子产品,控制其使用时间。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