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第十二条有效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