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