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本市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在遴选供应商和合作方时,综合考核供应商、合作方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以及风险管控情况,带动上下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