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