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或者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