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十三条有效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省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相关地方标准。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并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