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