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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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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促进藏医药发展条例/第二章 藏医药服务

第七条

有效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州、县(市)、乡镇、村(社区)的藏医医疗服务网络。

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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