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不按照规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和藏语言文字的,由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