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行政区域内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研究保护及其管理活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