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和规范蒙古语言文字和藏语言文字工作,保障蒙古语言文字和藏语言文字的保护、使用和发展,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语言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