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州制定或公布的选举文件、选民名单、选民证、代表候选人名单、选票、代表当选证和选举委员会的印章,应当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