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的报告、决议、决定等应当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