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十五条有效自治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全面落实国家对民族语言文字教育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变更执行。自治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职业技术院校、中小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在加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同时,根据需要可以开设蒙古语言文字和藏语言文字课程。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