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普遍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救助、补偿、减免等纾困帮扶政策措施。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