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第七条有效本市应当加强与长江三角洲区域和其他省市校外实践教育工作交流合作,推进资源开发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开展校外实践教育。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