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列的解释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解释与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具有同等效力。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