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第五章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五十条有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规案,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规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提出,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