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宣传,鼓励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氛围。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