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盐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要素配置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盐湖产业用地保障,提升土地开发强度和空间利用效率,严格用地分区管控,优化项目用地规划审批;支持盐湖企业按照规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降低用地成本。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