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会展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服务与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市会展工作部门应当会同市统计等部门建立会展业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优化调查方法,建立会展业统计数据库,开展大数据分析,为会展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