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会展服务专区或者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办理与会展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建立多部门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会展活动举办提供便利。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