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会展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发展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方式,为会展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本市会展产业,为会展产业集聚和相关服务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