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