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本规定未设定处罚但法律法规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国家和本省规定已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