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第六章 考评监督第四十五条有效市、县(区)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