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三章 重点治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居住登记、租赁管理、消防安全等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出租人发现承租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